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科技厅(委、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,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(办公室),各有关单位:
为全面贯彻习关于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论述,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,根据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新时代逐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》,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,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,传播科学知识,讲好科学故事,让科学家精神深入人心、光耀时代,科技部、中国科学院决定联合举办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(一)作品符合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作品及其传播的相关法律和法规。围绕普及科技知识,传播科学思想,倡导科学方法,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,反映科技发展进步,繁荣科普创作,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。
(二)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制作并公开播映的原创微视频作品,时长为2~5分钟。
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荐微视频不超过5部;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微视频不超过5部;各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微视频不超过3部;凡有革命老区、边远贫穷的地方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附件2)增加1个推荐名额。
为激励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的创作,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。每家社会法人机构、团体,或每位公民可以自荐1部微视频作品参赛。
参赛作品经形式审查后,按地方、部门推荐作品与社会征集作品分组开展评选,确定进入会议评审的作品名单。科技部、中国科学院将组织评审专家开展评议,形成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建议名单,经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为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并向社会推荐。
参选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制作并公开播映的原创微视频作品,在省级、省会城市电视台,国内主流网络站点平台,主要科技、科普类网站,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公开播映,并提供对应的播放证明。
围绕普及科技知识,传播科学思想,倡导科学方法,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;反映科技发展进步,用科学声音讲述科学故事;属于科技、科普类作品,内容短而精,兼具科学性、知识性、通俗性、艺术性、趣味性。
2. 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、16:9全画幅横版、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080P以上,单个视频大小为100~300兆之间。
3. 视频应由片头、正片、片尾三部分构成,视频片头名称应与推荐表一致,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、制作单位、版权单位、录制时间等信息。
4. 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,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,配简体中文字幕。
1. 作者承诺参赛作品的创作思路、内容、素材等需为作者原创,无知识产权争议,严禁剽窃、抄袭、侵占、篡改他人作品。若发现抄袭,取消评选资格。
2. 非原创部分不允许超出视频总时长的10%,以下涉及公共素材、商业网站素材、AI生成素材均视为非原创部分。
(1)使用事件、报道等公共视频素材的需在画面注明“资料”及出处;引用商业网站素材或他人原创素材的,应在视频中标明引用素材来源。引用素材需提供授权使用证明。
(2)音乐素材使用或改编歌词,应取得版权方授权,使用公共素材的需说明情况。
(3)使用动画制作平台创作的视频,如其模板、表现元素等素材均为动画制作平台提供的公共素材,视为非原创。
各地方各部门推荐的微视频作品,须由第一作者提交(限1部);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,须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(限1部);各地方推荐的涉及“三区”微视频,须由该区域的作者(制作单位)提交。各地方、各部门推荐参赛的科普微视频,同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材料。
1. 将推荐的微视频光盘、纸质版《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》邮寄至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。
2. 将视频文件、《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》的电子版、纸质版扫描件发至邮箱:。
自荐机构应为科普微视频作品的原创机构(限1部);多个机构参与制作的,须由第一制作机构自荐(限1部)。自荐个人须为科普微视频作品的原创作者或原创制作人(限1部);多人参与制作的科普微视频作品,须由第一制作人自荐(限1部)。机构、个人自荐参赛的科普微视频,同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材料。
1. 将自荐的微视频光盘、纸质版《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》邮寄至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。
2. 将视频文件、《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》的电子版、纸质版扫描件发至邮箱:。如需在线传送,请联系。
1. 作品只可以通过地方、部门推荐或社会征集自荐一种方式参加评选,同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部作品。若发现重复推荐,将取消评选资格。
2. 各部门各地方推荐的作品,推荐单位需预先进行政治性、科学性审核,确保作者身份真实、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。
3. 社会征集的自荐作品,需由所在单位或两位相关领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开展审核,明确自荐作品的科学性、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。
4. 作品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。如作品内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任何争议、索赔、诉讼等后果,由报送作品单位和个人承担对应法律责任,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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